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对性质恶劣的品被严重违法行为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元相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关法情节比较轻微的条拟违法行为 ,货值小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2025年初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即使合法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社会危害性有限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个体工商户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一辆小餐车。立法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司法 、处罚从不是目的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2022年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近年来,一个小超市、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小微企业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
